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试行) 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环境保护局:《陕西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 试行) 》已经2020年第9 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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