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提出一系列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制度改革措施。为扎实推进政策落地生效,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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