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6-15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市环保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以及本市对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监管要求,同时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现就进一步完善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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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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