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部分4.2、4.3、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1806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
——第2部分:石灰制造业;
——第3部分:石棉制品业;
——第4部分:石墨碳素制品业;
——第5部分:云母制品业;
——第6部分:陶瓷制品业务;
——第7部分: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
——第8部分:玻璃及玻璃制品业。
本部分为GB1806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8076—2000《石灰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本部分与GB18076一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调整了标准结构 ;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 ,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2项 术语和定义 ;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并增加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绵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张文勇、洪燕峰、沈月华、张伟、刘冉、王晓平、杨继健 、蒙庆春、李宏、储卫忠、刘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GB1807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