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4.2、4.3、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淮代替GB11661—1989《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本标准与 GB11661-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调整了标准结构 ;
一一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两顼术语和定义 ;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增 加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拄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金 银龙、张玲、洪燕蜂 .朱 长才、张伟、吴磊、梅勇、李济超、龚晓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信况为 :
—GB1166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