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019-09-16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自治区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维护和考核,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经厅务会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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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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