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工作,适应新时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新要求,我厅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