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07-15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旭辉、綦振华、邱连勇、马超、韩磊、郭亮、贺承启、苏前、梁硕、贺华、孟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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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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