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
2014-05-16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对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保障项目建设与正常生产运营均具有重要作用。为严格公众参与工作规程 ,强化公众参与工作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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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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