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21-07-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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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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