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
2020-1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全省野生动物资源状况修订了《山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现予以公布施行。1991年3月25日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的通知》(晋政发〔1991〕23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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