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全省野生动物资源状况修订了《山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现予以公布施行。1991年3月25日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的通知》(晋政发〔1991〕23号)同时废止。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1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