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版)
2020-06-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修订后的《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请认真遵照执行。预案文本在荆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men.gov.cn)公布。2017年12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荆政办文〔2017〕63号)同时废止。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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