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文昌市华侨农场等3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2020-03-03

文昌市人民政府: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撤销华侨农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文府〔2019〕112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撤销铺前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文府〔2019〕113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撤销东阁镇侠夫中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文府〔2019〕11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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