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办法
2020-03-06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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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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