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19〕6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要求,现将划定的省级河湖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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