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19-12-13

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0
177·浏览
附件
  •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