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吸收性卫生用品
2019-12-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吸收性卫生用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吸收性卫生用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有害物质及产品包装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 年12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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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吸收性卫生用品(HJ+1061-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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