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成本效益分析、标准文本的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 年 12 月 1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