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2018-07-1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管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景观保护与利用规划;5旅游服务设施规划;6游览交通规划;7基础工程设施规划;8居民点建设规划;9用地协调规划;10建筑布局规划;11成果规定。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岳阳市风景园林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贾建中、邓武功、李金路、唐进群、王泰阶、曹金清、谭侠、王玉洁、赵鹏、刘英、李振鹏、何旭、陈萍、李鑫等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耀华、严国泰、王磐岩、曹礼昆、张晓鸣、孙平、周雄、李彩林、黄东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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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_T50298-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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