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水运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绿色交通建设的发展需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经验,借鉴相关行业标准,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水运工程施工准备期环境监理、施工期环境监理、交工及竣工验收环境监理、文件与资料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参编单位为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规范共分7章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戴明新 白景峰
2术语:白景峰 杨秀妍
3基本规定:戴明新 薛永华 王清彪 洪宁宁 王万林
4施工准备期环境监理:戴明新 邓卫东 王万林 井亮 常新国 洪宁宁
5施工期环境监理:戴明新 白景峰 杨阳 邓卫东 张春意 井亮 于航
6交工及竣工验收环境监理:白景峰 薛永华 张坚列 杨松娟
7文件与资料:杨秀妍 常新国 周鑫 王清彪
附录A:李聪 汤伟代 杨松娟
附录B:杨阳 杨秀妍 周鑫
附录C:白景峰 于航 张春意
本规范于2015年6月2日通过部审,2018年1月29日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sys616@mot.gov.cn)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邮政编码:300456) ,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