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提高声环境监测能力,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