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2017-08-2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垃圾接收及预处理系统;5.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6.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系统;7.烟气净化系统;8.汽轮发电机及其辅助系统;9.电气系统;10.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11.化学监督与金属监督;12.公用系统及建(构)筑物的维护保养;13.炉渣收集与输送系统;14.飞灰处理系统;15.渗沥液处理系统;16.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总则一章的相关内容;2.增加了术语一章;3.将原一般规定一章变更为基本规定并完善了相关内容;4.补充了垃圾运输通道、安全卸料、垃圾预处理的相关要求;5.增加了排炉型焚烧炉及余热锅炉、汽轮机起停等关键性操作、主要运行参数调整以及主要设备维护保养等内容;6.增加了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系统一章;7.完善了烟气净化系统的相关内容;8.完善了电气系统、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的相关内容;9.完善了化学监督与公用系统的有关内容;10.将原残渣收运系统拆分为炉渣收集与输送系统和飞灰处理系统两章,并进行了完善;11.增加了渗沥液处理系统一章;12.将原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一章变更为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并完善了有关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A区建桥大通道3号;邮政编码:400084)。
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
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龚伯勋、刘思明、江勇、曹学义。蒋大春、吴太军、董文明、李文旭、韩学成、李祖伟、雷钦平、曾贤琼、郑雪艳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白良成、聂永丰、徐海云、王琪、肖文、秦峰、吴凯、吴晓、刘海威、姜鸿安、陈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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