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来信:
我是企业一名普通员工,从事环保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对于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涉及到的变动,存在以下疑问: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件规定,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变动,而且变动在此文件附件《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有所规定,例如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储罐总数量或总容积增大了30%及以上,那么,是否还要由环评单位对此变动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详细分析,以确认此变动是否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是否加重? 建议部长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以便企业对于建设项目变动及时进行判定,及时委托开展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