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科学、规范地制定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 B、附录 C、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年 月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