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除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滥权行为的根源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15-12-10

来信:
环评机构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滥权行为,主要问题有二,具体内容如下: 1、其依据是环境影响保护部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在“3.2-a)依法评价原则”中,“将资源能源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相符性”,这条内容属于其他部门的主管内容,与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内容无权力相关性,你们管得太宽,属于不该管的内容。该内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也有对应条款。 2、上次约在7.20日前几天我在部长信箱提到的问题,就是环评机构在评估前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用房后才能开始环评报告编制的方式严重违反常理和相关规范,这个是全国的普遍现象,请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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