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镍和铜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镍和铜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质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5 年 8 月 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