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 第三部分: 凹版印刷
2014-09-2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凹版印刷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凹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印刷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做出了规定。
平版印刷方式的印刷过程及其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2)实施;商业票据印刷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HJ
2530-2013)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绿色事业文化发展
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部2014 年9 月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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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0301_2014-9-28_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三部分+凹版印刷_HJ+2539-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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