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对《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SL 335- 2006) 进行了修订,将标准名称改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
本标准共14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本资料,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总体布局,预防规划,治理规划,监测规划,综合监管规划,实施进度及投资匡(估)算,实施效果分析,实施保障措施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对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内容的技术要求与工作深度规定,以适应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
-修订第1章总则的标准适用范围、一般要求等部分规定;
-根据修改后的规范内容调整了第2章术语;
-第3章规划概要改为基本规定;
-第4章基本情况改为基本资料;
-增加第5章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原第5章规划依据、原则与目标改为第6章规划目标、任务和规模;
-原第6章水土保持分区及总体布局改为第7章总体布局;
-原第7章综合防治规划分解为第8章预防规划、第9章治理规划、第11章综合监管规划;
-第10章监测规划按本次修订体例进行了技术规定;
-取消原第8章环境影响评价。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治国 鲁胜力 闫俊平 姚孝友 朱党生 黎家作 马永 王莹 裴新富 张小林 付贵增 陈浩生 韩凤翔 纪强 乔殿新 张玉华 张春平 凌峰 冯明汉 杨德生 杨亚娟 张超 范建友 朱文 回莉君 孟繁斌 张小强 范建荣 陈文贵 王正杲 沈波 刘卫 向慧昌 尤代强 张海涛 魏涛 吴迪 袁利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焦居仁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