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空气污染防治,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数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项目等内容。
本标准附录A 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大学。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9 月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10 月1 日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