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照相机产品在生产、使用及废弃过程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照相机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产品部件的环境特性和公开信息中应包含的内容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3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