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2017)
2017-01-04

(《江苏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于2016年12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7年1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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