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2部分。
本文件代替DB11/T 936.2-2012,与DB11/T 936.2-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为机关人均取水量、陶瓷片密封水嘴、延时自闭水嘴(见3);
b) 增加了“基本要求”(见4);
c) 修改了管理评价指标为组织机构、规划计划、制度建设、运行管理、用水档案、宣传培训、检查考核七个指标(见5表1);
d) 修改了技术评价指标为用水效率、用水计量、重复利用、漏失控制、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器具配备六个指标(见5表2);
e) 删除了技术评价指标“蒸汽冷凝水回用率”、“间接冷取水循环率”、“水计量器具配备率”、“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矿井水)利用率”、“非常规水资源(雨水)利用率”(见2012版4.2表2);
f) 增加了技术评价内容“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管网漏损率”、“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陶瓷片密封水嘴单位时间出水量”、“延时自闭水嘴出水量”(见5.6表2)。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城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郊区水务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岚、白岩、白雪、朱铁权、张玉博、许萍、王茜、胡梦婷、刘鹏、韦红军、朱春雁、蔡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