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氮素面源污染防控技术规程
2020-10-30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物营养与环境资源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王娜、牛世伟、徐嘉翼、张鑫、孙文涛、宫亮、刘宏斌、安景文、翟丽梅、范先鹏、张富林、张亮、隋世江、陶姝宇。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物营养与环境资源研究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84号),联系电话:024-3102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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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21_T3325-2020稻田氮素面源污染防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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