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炭标识规范
2020-10-30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农业大学、沈阳隆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辽宁东北丰专用肥有限公司、辽宁恒润农业有限公司、辽宁金和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鄂洋、刘遵奇、黄玉威、周萱玮、孟军、史国宏、兰宇、张伟明、刘赛男、赫天一、曹婷、杨旭、崔鑫、杨沫、张一、陈涛涛、陈温福、施凯、刘强、朱晓琳、刘金。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联系电话:024-8848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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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21_T3320-2020生物炭标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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