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封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20-09-01

本标准4.1、4.2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738-2013《集成电路封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标准与DB31/738-2013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范围(见第1 章, 2013 年版的第1 章) ;
一一修改并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1 、3.2 、3.3 、3.6 、3.7 , 2013 年版的第3 章) ;
一一修改了技术要求(见第4 章, 2013 年版的第4 章)。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眼公司、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康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恒荣、陶金龙、闵钢、秦宏波、石建宾、周坚、宣卫民、杨兆春、张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
一DB31/73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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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集成电路封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_738-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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