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B 14/T 727-2013,与DB 14/T 727-201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由《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修改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完善了范围的界定(见1,2013年版1);
——修改完善了术语和定义(见3,2013年版3);
——删除了缩略语(见2013年版4);
——删除了总体要求,增加了基本规定(见4,2013年版5);
——修改了设计水量水质(见5,2013年版6);
——完善了污水收集(见7,2013年版9);
——删除了工程类型(见2013年版7);
——调整了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范(见8,2013年版10.1);
——完善了污泥处理处置要求(见9,2013年版10.2);
——补充完善了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要求(见10、11,2013年版12、13)。
本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太原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超、郭新亚、惠晓梅、袁进、武亚川、李霞、杜世勋、胡敏、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