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及《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进一步优化和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解决小微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的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降低环境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