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污水中病毒的监测,规范医疗污水病毒检测样品制备流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南京大学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南京大学、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洪强、张徐祥、耿金菊、刘鹏、黄霞、刘欣宇、许柯、朱燕、周小红、刘艳臣、吴兵、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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