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东莞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YJGLJ-2020-00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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