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实施方案
2020-02-13

各区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处 姚有为
电 话:23115679
传 真:2206130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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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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