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的规范化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大学、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鲁冀、靖中秋、高镜清、梁亦欣、王文垅、冯光伟、栗晓燕、李会敏、侯晓辉、陈涛、孔德芳、梁静、张宽、柏义生、牛贺道、赵廷华、徐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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