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2019-12-18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丽、高印军、张保祥、田野、丁若冰、倪新美、李佳宁、李庆国、董艳平、丛常颂、郑强、王辉、孙国臣、陈鹏、刘健、林琳、姜欣、卜庆伟、唐漪、徐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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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山东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37_T3773-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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