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 生活垃圾管理要求
2019-09-29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继太、杨建辉、姜烛、李馨、张玲。
本标准由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917-3811752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
邮编:721000

0
261·浏览
附件
  • 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管理要求(DB61_T+1271-2019).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