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通用技术条件
2019-11-28

本标准按照GB/T 1. 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是对MT/T 163- 1997《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表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与MT/T 163一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表型号命名(见4);
-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电源及充电的技术要求(见5.4);
-将测尘仪粉尘浓度测量相对误差:士10%或土25%,改为:射线类士15%,其他类土20%(见5.6,1997年版的4. 5);
-将总粉尘测尘仪采样流量误差不大于5%,呼吸性粉尘测尘仪采样流量误差不大于2.5%,改为:采样流量误差不大于3%(见5. 8.2,1997年版的4. 7. 2);
-将采样流量稳定性中采样流量变化不大于5%提高到不大于3%(见5.8.3,1997年版的4.7.3);
-将采样时间误差要求由采样时间等于或小于1 min时,误差不大于2%,采样时间大于1 min时,误差不大于3 s,改为:采样时间误差应不大于1.0 s(见5. 9,1997年版的4.7.4);
-增加连续工作时间的技术要求(见5. 10);
-将测尘仪带电回路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Mn,耐潮试验后不小于1MN,改为:测尘仪带电回路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在常态下不应小于50Mn;交变温热试验后,应不小于1.5
-Mn(见5. 13.1,1997年版的4.8.1);
-增加测尘仪采用轻金属外壳时,应通过摩擦火花试验的技术要求(见5.15.5);
-增加了采样器连续工作时间测定的试验方法(见6.9);
-增加了摩擦火花试验的试验方法(见6.21);
-检验项目表中增加了连续工作时间,外壳材料摩擦火花的要求(见7.1.2的表5及6.19,1997年版的6.1.2的表5);
-增加了 外壳上设置“ExibI Mb"“MA"标志和计量器具标志的要求(见8. 1. 1);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编制要求(见8.2.4)。
请注意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铁法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文、陈福民、赵政.隋金君、郑磊、刘国庆、付建涛、黄金星、柳玉磊、张小涛、孙健、邸志强、曲宝、毕强。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T 163- 1987;
-MT 16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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