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再生水厂评价指标体系
2019-09-26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排水协会、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宇、阜崴、黎艳、陈明、郑江、张建新、伊锋、葛勇涛、杜颖、付朝臣、张志渊、柯真山、鲍海鹏、张文超、常静、宗倪、高媛、邓茜、赵帅、刘垚、李烨、赵珊、苏雪莹、王晓琳、刘国军、高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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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再生水厂评价指标体系(DB11_T1658-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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