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11/097-2014《低硫煤及制品》。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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