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污染场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对接国家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规范,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0日
自《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印发之日起,《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规范》、《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19〕1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