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
2019-02-28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卫生监督所、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师厚华、张兵、季建刚、吴骅、吴珉、王雪玲、顾静、刘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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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2_T3549-2019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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