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城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中发〔2018〕17号)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上海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23号)中关于“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要求,结合本市各单位、各部门执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17〕6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环宣教〔2018〕29号)情况,现就全面开展本市设施开放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