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河流水质评价 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BI指数法
2018-12-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评价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水质评价方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永伟、李杨、丁振军、问青春、王秋丽、王朝霞、张爽、王星蒙、郭一冰、胥学鹏、张峥、卢雁、王俊才。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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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辽宁省河流水质评价+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BI指数法(DB21_T3070-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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